门诊就医指南 2836

1.门诊就诊时间:

夏季:上午8:00—12:00;下午14:00—18:00

冬季:上午8:00—11:45;下午14:00—17:30


2.挂号:

来院就诊、取药必须先挂号,医保患者情况出示您的电子凭证,自费患者请出示您的身份证在一楼挂号处挂号,并妥善保管挂号单。挂号单当天有效。


3.分诊:

对来院就诊患者分轻重缓急,服从分诊护士引导,依次就诊。


4.就诊:

患者及陪护请向医生出示挂号证明,如实向医生介绍病情,回答医生询问,听从医生诊治处置。医患之间要互相尊重,使用文明语言,您如果有什么困难,请找导诊护士寻求帮助。


5.检查及诊断:

按医生嘱咐到指定科室进行检查,留好各种检查标本以便送检,各种检查报告单要及时送接诊医生,以便及时处置,并注意妥善保存。


6.收费:

按规定在收费处缴纳医药费用,收费方式支持移动支付、刷脸支付、现金支付。


7.取药:

凭处方到药房取药,请注意药名、用法、用量、注意事项。


8.离院:

患者就诊处置完毕,或离院或住院,请勿在门诊大楼内逗留。


9.文明:

陪护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共道德,讲究卫生。严禁随地吐痰,乱扔纸屑、果皮,严禁吸烟,患者如有大小便时请入厕(门诊楼大厅北侧,检验科对面)。


10.陪护:

家属是患者的第一监护人,在门诊就诊期间,请您看护好您的病人,防止攀爬护栏,自杀自伤,冲动毁物、伤人、外走等危险行为的发生。 希望您把意见留下,把愉快带走,我们表示衷心感谢!